第一ç«� æ€� åˆ�
第一æ�� ä¸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,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体系,充分发挥学生公寓作为加强学生思政教育重要阵地的作用,改善育人环境,促进校园文化繁荣,提升校园文明程度,强化公寓育人功能,根据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》《西北民族大学本科生一体化育人工作实施细则》(试行),结合学校工作实际,决定在全校学生宿舍中开展文明宿舍创建工作,åˆ�定本办法ã€�
第二æ�� 各教学单位要按照《西北民族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》和本办法规定,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,制定实施方案,高标准、高质量推进文明宿舍建设。充分发挥学生党员、团员和学生干部的带头作用,确ä��文明宿舍创建工作顺利实施ã€�
第三æ�� 各单位要坚持德智体美劳“五育”并举,把内务卫生、文化氛围、学风建设、宿舍文明和公寓安全作为建设重点,把解决“脏乱差”宿舍作为突破口,积极开展马克思主义“五观”教育,大力弘扬中华传统文化�¼Œ推进文明宿舍、人文宿舍、美丽宿舍、和谐宿舍、安全宿舍建设ã€�
第二ç«� 内容标准
第四æ�� 内务卫生ã€�坚持卫生值日制度。讲究个人卫生,宿舍整体卫生状况良好ï¼�
(一)墙�£�:天花板、墙壁干净,无明显污痕、蛛网;宿舍墙壁无乱钉、乱贴、乱拉、乱涂现象;
(二)床铺:被褥干净,å� 放整齐,无乱放物品;
(三)地靀€�门、窗台:地面干净,无纸屑、污物和水渍,门窗及窗台无灰尘ï�Œ室内玻璃干净明亮ï¼�
(四)物品摆放:书架上的�¦习用具、行李箱等物品摆放整齐,衣服、鞋袜æ�†放有序。不得随意更改宿舍家具布局ï¼�
(五)桌椅:桌椅摆放整齐,桌面干净无杂物;
(六)门口:杜绝乱丢、乱倒、乱放,及时自带垃圾下楼,宿舍门口无堆积垃圾、杂ç‰�ï¼�
(七)室内空气ï�š经常开窗通风,保持宿舍空气清新ã€�
第五æ�� 文化氛围。有人文气息,独具风格:
(一)宿舍公约å�¥康积极,宿舍æ��员身体力行ï¼�
(二)内饰朴素大方,格调雅致ï¼�
(三)å�¿舍风格和谐自然,或温馨高雅,或专业特色�ª�出,或文化气息浓郁;
(四)加强体育运动,积æž�锻炼身体ã€�
第六æ�� 学风建设ã€�宿舍成员学风端正,成绩优è‰�ï¼�
�¼ˆ一)注重思想道德提升和科学文化素质的培养ï¼�
(二)学习目的明ç¡�,爱读书、勤钻研ï¼�
�¼ˆ三)学风严谨,氛围浓厚,成绩优良ã€�
第七æ�� 宿舍文明ã€�宿舍成员守公德、严私德,讲文明、懂礼貌,有知荣辱、讲正气、做奉献、促和谐的良好风尚:
(一)落实“一日生活规范化”要求,严格遵守作息制度,按时就寝和起床,休息时间不到其他宿èˆ�闲谈,保持室内安静,不影响他人正常休息和学习ï¼�
(二)宿舍成员间积极交往交流交融,互帮互助互学,共同进步,团结友爱ï�Œ相处融洽,é“�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ï¼�
(三)宿舍成员志向高远,充满正能é‡�,有积极向上氛围;
(四)自觉践�¡Œ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ï¼�
(ä�”)尊敬师长、言语文明、礼貌待人、举止得体,积极配合各项工作ï¼�
(六)不在楼内乱扔垃圾,不向楼外抛丢�‰©品;
(七)不私è�ª购置、增设个人大件家å…�ï¼�
(八)以身示范,做好“头雁”,积极推进文明宿舍创建工作ã€�
第八æ�� 公寓安全。宿舍成员è�ª觉遵守校纪校规,维护公共安全:
(一)不在公寓传播宗教、发展教徒和组织宗教活动,不在公å¯�内张贴、悬挂、存放带有宗教色彩的标识、图标和印刷品,无宗教色彩的物品ï¼�
(二)不尾随他人è¿�出公寓,不翻越、跨越门禁系统进出公寓,不转借他人使用校园卡进出公寓ï¼�
(三ï¼�不在宿舍内进行商业活动;
(四ï¼�不在宿舍内使用明火;
(五ï¼�不进行炊事活动;
(六)不使用大å�Ÿ率电器和不合格电器ï¼�
(七)不在宿舍内吸烟、饮酒;
(八ï¼�不私拉乱接电线、网线;
(九ï¼�不私自互串异性宿舍;
(十)不挂床帘(布帘)、门帘ã€�
第三ç«� 申报工作
第九æ�� 教学单位申报。每学年第一学期10月份第二周为文明宿舍创建周。各教学单位组织学生进行文明宿舍创建å·¥作。各教学单位创建文明宿舍的数量不低于本单位学生宿舍总数10%(含新生å®�舍)ã€�
混住�®¿舍,由住宿学生所在学院(部)联合或单独申报。联合申报的单位,各è®�1例;单独申报的学院(部)è®�1例ã€�
第十æ�� 公布名单。学生工作部(处)、团委对各教学单位的申报名单进行æ±�总、核验、公布ã€�
第十一æ�� 挂牌�…¬示。学生工作部(处)、团委对文明宿舍创建单位统一挂牌为“创建文明宿舍”ã€�
第四ç«� 评审表彰
第十二条 文明宿舍评选基本条件:被列为文明宿舍创建单位;本学年卫生安全状况良好;宿舍成员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;宿舍成员主动交往�º¤流交融,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,团结和睦;学风优良,模范效应显著ã€�本学年度内,学生宿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取消è¯�审资格:
(一ï¼�在公寓传æ’宗教、发展教徒和组织宗教活动,或在公寓内张贴、悬挂、存放带有宗教色彩的标识、图标和印刷品,或藏有宗教色彩的物品等;
(二)公寓内使用违章电器或在公共区域焚烧物品而影响å…¬共安全;
(三)公寓内存放管制刀具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ï¼›
(四)公寓内打架斗殴ï¼�
(五)宿舍内有炊事行为;
(六)宿舍内饲养宠物ï¼�
(七)宿舍内抽烟ï¼�
(八)宿舍内饮酒ï¼�
(九)私自调换宿舍;
(十)ä¸�配合检查,不听劝告、辱骂、威胁工作人员ã€�
第十三条 评审程序ï¼�
(一)宿舍申请。符合评选条件,按照规定,宿舍成员共同申请,递交班级ã€�
(二)班级民主评议。全班同学进行民主评议,å�‚加评议的å�Œ学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推荐ã€�
(ä�‰)教学单位推荐。教学单位对班级推荐结果进行审查,确定拟推荐文明宿舍。各教学单位推荐的文明宿舍数量不高于本单位创建文明宿舍总数çš�5%。教学单位将推荐结果报学生工作部(处)审核ã€�
(四)学生工作部(处)、团委审核。学生å·¥作部(处)ã€�团委审查、核验、确定文明宿舍ã€�
(五)公示与监督。最终评比结果进行公示,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,接受师生监督。学生工作部(处)、团委对未获得文明宿舍的创建单位统一摘牌ã€�
第十四条 学校对文明宿舍统一进行表彰奖励。对获得文明宿舍的创建单位统一授牌为“文明宿舍”,并每人奖åŠ�100元现金ã€�
第五ç«� 实施保障
第十五条 各教å�单位每周至少进行1次安全卫生大检查,并建立检查工作台账,作为评选依据ã€�
第十六条 学生工作部(å¤�)、团委做好安全卫生抽查、通报工作ã€�
第六ç«� 结果运用
第十七条 参与文明宿舍创建,每人每学期ç§�70 分,å�期累计通报2 次不积分,即被摘牌ã€�
第十八条 被评为校级“文明宿舍”,宿舍全体成员每人每次åŠ�30 分。“文明宿舍”如一学期被通报2�¬¡,即被摘牌ã€�
第七ç«� é™� åˆ�
第十九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体学生ã€�
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由学生工作部(处)、团委负责解释。原ã€�西北民族大学文明宿舍创建和评审工作实施办æ³�》(民大学发ã€�2019ã€�3å��)同时废歀€�